根据广东省《关于做好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我县今年继续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延续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服务业市场主体可按大型企业30%、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90%发放,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仍按30%比例实施,经省、市社保失业保险参保数据与市税务征收数据核查得出,我县1983家企业初步符合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为加快推进我县在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发放工作,今年我县继续采取企业免申请方式发放,经书面征求县工信局、发改局、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和社保局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县民政局意见,我县共有1969家企业符合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条件,不符合此次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有14家,其中1家企业超出国家规定的裁员率,现我局将稳岗返还发放企业名单进行公示,附件:2021年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名单.xls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