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赣交建管字〔2022〕10号)规定,南昌、上饶、宜春、吉安、萍乡、赣州、抚州、九江、鹰潭、景德镇市根据各自制定的细则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11月4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申请,异议材料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有效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逾期或异议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受理机构: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监管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1999号电话:0791-86243535附件:2023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江西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10月22日来源:江西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