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分)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预评价补充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建科(2024〕21号)要求,经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集中开展一次绿色建筑星级标识预评价的补充申报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2019年8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施工许可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二)民用建筑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22/T5045)进行设计、施工、运营、改造,工业建筑按照《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GB/T50878)进行设计、施工、运营、改造,提供预评价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申报材料真实承诺函,2.绿色建筑预评价申报书和预评价自评估报告,(二)按照《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区两级住建部门负责所辖申报预评价项目的形式审查工作,方由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项目预评价工作,三、受理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4月2日,四、受理单位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人:陈国俊联系电话:0432-69985073邮箱:908414927@qq.com附件:1.吉林省绿色建筑预评价自评估报告2.绿色建筑预评价申报书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26日初审初校:陈国俊复审复校:孟雷终审终校:褚晓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