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落实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若干措施》《福建省促进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部署,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级基金)拟组建设立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以下简称生物医药基金或基金),《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已获得省政府批复,为吸引优秀机构积极参与生物医药基金组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生物医药基金简介生物医药基金注册于福建省内,省级基金出资不超过基金认缴规模的30%,公开遴选出的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关联方出资金额不少于基金认缴规模的1%,二、申请条件生物医药基金管理机构的申请条件详见《福建省生物医药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公开遴选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四、申请材料要求和申请方式(一)申请材料要求1.申报机构根据《申报指南》等材料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以U盘存储),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与纸质资料不一致的,2.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8份)及存放电子版材料的U盘应封装,2.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