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管理厅:根据《江西省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21〕7号)、《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4〕4号)和《关于发布2025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和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经单位申报、设区市审核、专家评审、省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确定了2025年度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加强对工伤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同推动工伤预防项目顺利实施,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和监管,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各地要严格执行《江西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做好项目采购、实施、评估、验收等工作,完善工伤预防工作体系,确保项目按实施方案和预算要求如期完成,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各地各单位应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实施,各地要遵循工伤预防项目“谁申报、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