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其规模标准为: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第二章交易方式第六条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式分为公开发包、邀请发包和直接发包,(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施工、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项目及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8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除采用政府采购的工程项目),第十三条发包人应当在发布发包信息和发售发包文件3个工作日前将发包信息和发包文件报送监督管理机构,发包文件自发售之日起至竞包人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止的时间,发包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竞包人提交竞包文件截止之日的时间,第十八条提交竞包文件的竞包人少于3个的,采用其他评审办法的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组建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发包人代表1名及余姚市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类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第二十二条发包人和中选人应当在竞包有效期内按照发包文件和中选人的竞包文件订立书面合同,第二十五条采用年度入围方式发包工程项目时,竞包人按照发包文件要求提交竞包文件,第四章异议与投诉第二十六条潜在竞包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发包文件、资格入围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小额工程交易项目的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发包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本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