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源城区工业园第四期低碳产业园)》已于2022年4月14日经河源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批复文号:河府函〔2022〕126号),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一、规划修改原因及依据目前源城区正加快形成以低碳产业为核心,以低碳能源、低碳交通、低碳建筑和低碳生活为基础的低碳发展新格局,低碳产业园项目是源城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也是源城区加快“融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项目建设将促进源城区经济发展,经核查项目拟用地范围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项目为广东省重点项目,为落实项目建设需求,拟通过局部修改现行规划保障项目落地实施,2、耕地保有量本次规划修改不对埔前镇耕地保有量产生影响,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本次规划修改调入、调出地块均位于埔前镇内,规划修改前后不对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产生影响,埔前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