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科室: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自然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42号)文件精神,下达2024年度省级自然资源专项资金315万元(其中:浙财资环〔2023〕61号,自然资源专项提前下达182.5万元,浙财资环〔2024〕15号下达132.5万元),因项目资金投入变化,现将原景宁县大漈银坑洞古采矿遗址保护方案的编制和施工计划投入15.65万元,调整为景宁县大漈银坑洞古采矿遗址保护方案的编制5万元,2023年度景宁县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核销报告编制费5.6万元,地质勘查服务(景宁圣杰萤石矿储量动态监测)5.05万元,景宁畲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0月30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