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赣水安监函[2018]1号)、《江西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办监督字〔2021〕10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办水电〔2019〕16号)等文件要求,认定江西省辰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予以江西盛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1家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延期换证,认定宜黄县桦荣水力发电站等5家水电站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现予以公布,附件:1.2024年一季度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施工企业名单(7家)附件:2.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延期换证企业名单(11家)附件:3.2024年度全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单位名单(5家)江西省水利厅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