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一)规划目的为了加强九峰镇的历史文化保护,特编制《平和县九峰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2015—2030)》,二、镇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一)保护内容重点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具有保护价值的传统民居以及古树、名木、古井等历史遗存,保护历史环境、传统格局、传统街巷的空间特色和传统建筑风格,应重点保护其山川形胜、传统轴线、传统街巷、建筑遗存、历史文化环境等,九峰历史文化资源多达129处三、名镇保护(一)保护范围1、核心保护范围:规划划定3片核心保护范围: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东街历史文化街区、城南历史文化风貌区(详见保护区划总图),2、建设控制地带:规划将东、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以及城南历史文化风貌区的建设控制地带统一考虑,(二)保护要求1、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要求:(1)应整体性地保持历史风貌,区内历史文物古迹必须按文物古迹保护规划进行保护与控制,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古树名木、水井、历史街巷等必须按其保护要求进行严格保护,(3)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历史建筑不得拆除,2、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控制要求:(1)该范围内各种建设活动应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经城市规划和文物管理部门审批才能进行,(三)建筑高度控制核心保护范围内建筑高度控制在二层及二层以下,(四)街区风貌控制传统建筑应加强维修,在外观、色彩、尺度、风格形式上应与传统历史环境风貌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