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2.激励国有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3.加快事业单位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度,(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4.鼓励高校毕业生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街区内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业项目提供跟踪指导、创业培训、政策支持等“赋能服务”,(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16.加强就业观培育指导,(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17.提升求职招聘活动质效,(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加大就业困难青年专项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