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审工作,二、年审内容各拍卖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拍卖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自查,填写2023年拍卖企业经营情况,并报送以下年审资料:1.《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公物拍卖经营许可证》原件需交省商务厅审核,并将年审所需纸质资料报企业所在设区市商务局,各设区市商务局督促拍卖企业完成自查,对企业纸质材料予以核查并出具2023年度拍卖情况年审报告(包括本地区拍卖企业总数,省商务厅复核后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公物拍卖经营许可证》原件上签署年审意见并返还企业,连续两年年审不合格,(二)年审合格的拍卖企业同时从事公物拍卖,不合格拍卖企业的公务拍卖年审不合格,并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查实企业基本情况和经营情况,各设区市商务局要加强年审结果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