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区镇、街道对照指南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一、申报主体和环节(一)申报主体,新增果蔬桑生产全产业链机械化设备、基础设施等,1.建设内容:水果、蔬菜、蚕桑生产全产业链机械化及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2.投资要求:项目建设总计划建设资金不低于60万元,最终立项的申报主体申报补助资金在不突破总计划资金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其中: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补助资金不突破项目总投入的30%,项目建设内容不得重复享受上级财政资金,有符合要求的用地审批手续且符合以下条件:①开具正规发票,⑤项目需在2025年3月底前完成建设、审计等工作,(四)申报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提供建设地点定位及平面图,2.签订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4.提供项目拟申报建设推进果蔬桑产业机械化发展等预计成效的相关情况,附件:关于果蔬桑全产业链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海安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26日关于果蔬桑全产业链机械化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