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崇明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沪崇体规〔2024〕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上海市崇明区体育局2024年12月12日关于促进崇明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为进一步发挥体育对崇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累计扶持金额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二)支持体育产业示范引领4.支持参加体育产业示范评选,本区体育企业、机构获评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称号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给予不超过15万一次性奖励,分别按照国家级不超过30万元、市级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洲际职业联赛总排名第一名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第二名给予不超过600万元、第三至四名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第五至八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获得国内职业联赛总排名第一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第二名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第三名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第四名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累积扶持金额按照足球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篮球项目不超过500万元、其他项目不超过200万元的扶持,扶持总额不超过500万元,原政策《关于促进崇明体育产业发展的扶持奖励办法》(沪崇体规〔2022〕1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