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有关部门(含功能区)及所属企业、各市属国有企业、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国资办、财政局):为做好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我委制定了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是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重要基础,按时保质完成2021年度本部门、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工作,要组织所属企业做好国有资产统计工作,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覆盖辖区内全部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计机制,对监管企业、有关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认真审核,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要认真撰写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按时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专项报告,具体报送内容包括: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电子文档,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及编制说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二)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1.2022年3月4日前报送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及基层企业分户电子及纸质文档,纸质文档应包括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编制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具体报送内容包括: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合并报表、编制说明、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合并及分户数据电子文档、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