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22)要求,经有关市(州)申报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对黄石市阳新仙岛湖旅游度假区、十堰市房县诗经文化旅游度假区、武汉市木兰不夜城旅游度假区、宜昌市昭君原野旅游度假区等4家度假区进行了验收性评定,认为达到了省级旅游度假区标准,拟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请与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联系人: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张和宝027-68892357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蔡婷027-68892311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4年12月25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附件: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