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按照《关于开展河北省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冀建建市函〔2024〕94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市局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确定“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列为河北省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第一批),“雄安之翼”等25个项目列为河北省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第一批),各智能建造骨干企业、试点项目要加强工作统筹、密切协调配合,按照申报实施方案计划,在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和管理模式创新上先行先试,发挥试点工程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关市、县住建部门要结合属地职责、发挥属地优势,支持辖区内试点工程项目建设,协助解决工程项目智能建造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工程项目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附件:1.河北省智能建造骨干企业(第一批)名单2.河北省智能建造示范项目(第一批)名单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