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杭州市中试基地备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为杭州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以依托单位申报的市中试基地应实行财务独立核算,鼓励市中试基地以独立法人运营,中试设备原值应不低于1000万元,5.从事中试服务的技术团队不少于15人(外聘人员不超过30%),熟悉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中试全流程且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上年度对外中试服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申报主体或依托单位应对照申报条件,各区、县(市)科技局对申请单位运营状态、信用情况以及申报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填写《杭州市中试基地备案推荐汇总表》(附件5),于12月12日(星期四)前将推荐表及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三、其他事项1.各申报单位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真实、清晰的相关材料复印件,3.市科技局后续将从被纳入本次备案名单的中试基地中择优认定一批杭州市中试基地,附件:1.中试基地申报材料清单目录.docx2.杭州市中试基地备案申报表.docx3.杭州市中试基地自评报告.docx4.承诺书.docx5.杭州市中试基地备案推荐汇总表.docx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杭州市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pdf杭州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