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四川华兴建设有限公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初步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2024年12月17日),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在网上提交申诉材料(包括申诉函、申诉证明材料等),于2024年12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诉工作,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将视为无效举报,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故请行政许可申请人警惕不法人员借资质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请向我局纪检组举报(举报电话:0826-5233009)或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联系地址:岳池县九龙大街271号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07办公室,附件:岳池县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一览表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12月4日附件岳池县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一览表序号属地企业名称申请事项初审意见备注1岳池四川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延续: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拟同意【我要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