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我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情况管理和绩效考核,根据《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武科发﹝2020﹞34号)要求,现组织对2014年、2017年、2020年三个年度认定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两年(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运行绩效进行评估,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范围2014年、2017年、2020年三个年度立项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已升格为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二、考评依据按照《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武科发﹝2020﹞34号)要求,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施摘牌,对未按要求参加绩效评估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各承担单位准备评估申报材料,现场走访考察部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四、工作要求1.参加本次验收的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要求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情况调查报告》(见附件2),现场走访考察期间配合武进区科技局做好路线安排、引导等相关工作,3.请各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单位接本通知后,并配合武进区科技局做好实地走访考察工作,联系地址:武进区政府5号楼405室联系人:金星、黄发旺联系电话:86310511附件:1.2024年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清单.docx2.常州市武进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执行情况调查报告.doc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局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