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安排,依据《乐亭县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试行)》和《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价标准(2024年版)》等文件规定,并经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投票确定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名单(见附件),广泛听取意见,公示日期为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12月30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意见请用真实姓名、单位,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注明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地及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联系电话:0315-4688493传真电话:0315-4625482电子邮箱:ltzlfzk@163.com邮寄地址:乐亭县乐安街道金融街65号510室(乐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股)邮政编码:063600附件: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名单乐亭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2月23日附件:第一届乐亭县政府质量奖拟授奖单位1、唐山浩昌杰科技环保有限公司2、李大钊纪念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