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1】49号)文件精神,经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等程序,审查核定刘明兰符合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条件,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2月9日—2023年12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就业中心电话:0878-6550135地址:楚雄市自强路4号附:2024年楚雄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名单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9日2024年楚雄市贫困劳动力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名单序号姓名经营项目名称经营地址带动就业人数带动就业人员姓名拟建议补贴金额(元)1刘明兰楚雄市发成轩饭店楚雄市东瓜镇庄甸社区汪家屯小区7幢8号商铺1王朝美6500合计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