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泾源县2024年闽宁协作项目资金的通知》的精神要求,按照《泾源县特色产业品牌宣传推介项目实施方案》,泾源县委宣传部对项目实施单位进行了综合验收,项目实施单位资料齐全,符合支付标准,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7日—11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验收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3日18:00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泾源县委宣传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电话:泾源县委宣传部0954-5670108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中共泾源县委宣传部2024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