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修订完善了《武威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联系电话:0935—6119082武威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25日武威市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科技成果管理,应用技术类:执行国家部委非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省科技厅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课题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省级行业行政部门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计划项目、课题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执行市级行业行政部门或县区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完成验收或评价所产生的成果,软科学类:执行省科技厅、市科技局下达的软科学计划项目,市科技局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成果至省科技厅进行登记,由市科技局予以登记:(一)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完成科研指标任务,由任务下达单位组织验收或评价后,(三)省级行业行政部门、市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子课题)完成科研指标任务,(四)市级行业行政部门或县区科技局下达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由任务下达单位组织验收或评价后,应当在通过验收、结题、取得评价证明后6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