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导向,聚焦提升示范园产业发展首位功能和核心能力,辐射带动我区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制定依据《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的工作细则》(苏自然资发〔2021〕258号)《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苏自然资规发〔2020〕3号)《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金陵惠农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宁农计〔2021〕26号)《栖霞区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宁栖财字〔2019〕121号)三、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政策措施主要分6个部分,支持示范园强化“点状”工地模式探索支持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强化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第二部分“加大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园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农产品推介活动及农产品品牌建设,支持示范园农村公路建设,支持示范园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第六部分“加大科技与人才支持力度”,支持示范园开展校地合作,强化人才引进与队伍建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2.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产区、省域花卉科技创新孵化高地、沿江绿色高质量发展引领示范区、都市郊野休闲农业目的地相关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栖霞区省级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