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精神,更大力度推动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区域深化改革创新,我办牵头起草了《推进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都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5月7日附件推进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入开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革创新,一、提升贸易便利度(一)支持开展进口贸易创新,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地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片区按照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探索开展航空等保税维修业务,支持自贸试验区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试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支持自贸试验区深化“铁路+”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支持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争取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对接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自贸试验区铁路运输单证融资政策保障措施,引导和鼓励自贸试验区内市场主体、铁路企业和银行深化陆路贸易融资方式创新,六、推进协同改革协同开放(十六)支持自贸试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指导协同改革先行区参照上述措施探索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以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