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开展今年我县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经本县内外基层供销社和社有企业(供销社控股50%以上)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自主申报,根据泰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和县供销社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府办字〔2024〕210号)文件要求,初步确认下列单位为泰和县供销社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序号申报承接主体名称承接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拟承接项目实施主体合作方1泰和县桥头经济区社烘干、机防、机插秧潘能平13707968961泰和县粒粒满农业专业合作社如对上述公示承接主体和合作方资格有异议,请与泰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系,联系人:罗华19870661485、肖烈楷13979608718,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泰和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