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5号蛟河市2024年第3批次用地,需征收蛟河市河南街东荒地村,拟定如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对拟定的本批次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进行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如下:一、用地项目名称:蛟河市2024年第3批次用地,二、被征地位置、地类、面积征地位置(四至):地块1:蛟河市河南街东荒地村范围内,地块2:蛟河市河南街东荒地村范围内,权属农用地建设用地合计耕地其他农用地林地住宅用地菜田设施农用地乔木林农村宅基地特设用地河南街东荒地00.21930.677000.23471.1310合计00.21930.677000.23471.1310被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补偿金额权属地类区域编号区片综合地价征收面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补偿金额东荒地村设施农用地一70.00000.219315.3510015.3510乔木林0.677047.3900047.3900特殊用地0.234716.4290016.4290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无)0青苗补偿费(无)0东荒地村征地补偿总费用79.1700四、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及安置途径本次征地涉及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0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进行安置,五、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28条执行,六、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32条执行,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28条,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张贴之日起10日内,当事人对此《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要求听证的,应该在此公告张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保护监督科提出书面申请,蛟河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8日初审:王敬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