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4〕26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发展内贸促消费方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入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方向和内容(一)支持内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方式:1.各县(市、区)申报不超过5个项目,(三)支持“品善美·韶城荟”促消费品牌培育建设1.县级促消费活动,支持方式:1.县级、市级促消费活动入库项目全市合计支持不超过100万元,县级促消费活动由各县(市、区)推荐入库,市级促消费活动由承办机构直接向韶关市商务局申报入库,入库项目需明确开展活动的承办机构、建议支持额度等,2.省级促消费活动由承办机构直接向韶关市商务局申报入库,二、入库申报材料(一)企业提交的基础材料1.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1),2.韶关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二)企业申报具体项目需提交的其他材料1.申报方向(一)“支持内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将审核合格的企业申报材料、入库申报函(见附件5)、项目入库申报表(见附件6)于12月19日前报送市商务局申请入库,(二)各地申报入库项目建议包括:项目单位情况、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支出凭证(发票)或其他能够佐证申请内容的材料,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2.韶关市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项目)申请表3.申报承诺书4.费用支出汇总表5.入库申报函6.项目入库申报表韶关市商务局2024年12月13日方向(一)和方向(三)联系人:刘生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