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9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基〔2023〕26号)、《关于调整和安排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磐农〔2024〕180号)以及《关于印发<磐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磐财农〔2024〕20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研究,现下达2024年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第三批),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7日,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公示受理部门:磐安县农业农村局(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联系人:孔珊珊联系电话:13906797361(687361)附件:磐安县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资金(第三批)补助表磐安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7日附件磐安县2024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资金(第三批)补助表单位:万元乡镇(街道)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单位项目内容拨付金额备注新渥街道磐安农特产品共富工坊磐安县新渥街道强村发展有限公司以市委“百镇共建强基行动”为契机,新渥街道与义乌福田街道谋划实施磐安土特产共富项目,依托磐安县优质的旅游文化资源与土特产资源,整合开发新渥街道土特产“江南药镇”品牌IP,借助义乌福田街道电商优势,推动乡村农特产和村集体经济发展,95.7尖山镇共富厂房一期项目磐安县尖山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由集体薄弱村入股投资新建厂房,厂房租金用于入股村分红,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