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阿克苏市2024年11月企业社保补贴资金的公示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文件要求:“南疆四地州(包括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苏地区)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对阿克苏市2024年11月企业招用员工申请社保补贴资料进行审核,11月企业社保补贴1385人170.194589万元,其中:1、企业延续申请社保补贴1305人160.448836万元(2022年延续7家企业324人39.358872万元,2023年延续49家企业544人66.058071万元,2024年1至10月延续81家企业437人55.031893万元),2、2024年11月新增人员36家企业80人9.745753万元,经企业申报、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向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反映,公示受理电话:0997-2180390、2122004附件1:阿克苏市2024年11月企业社保补贴明细表(2022年延续)附件2:阿克苏市2024年11月企业社保补贴明细表(2023年延续)附件3:阿克苏市2024年11月企业社保补贴明细表(2024年1至10月延续)附件4:阿克苏市2024年11月新增人员企业社保补贴发放明细表阿克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