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决定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以下简称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组织相关城市开展公交都市创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有意向的城市进行申报,组织编制《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公交都市创建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和专家论证报告等申报材料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对公交都市创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创建城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推荐城市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各省份创建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批复辖区内创建城市的《实施方案》,创建城市要严格按照批复后的《实施方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公交都市创建申报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公交都市创建实施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公交都市建设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