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小微贷”工作方案(2025-2027年)》(苏财金〔2024〕160号)要求,现就开展市区“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属于南通市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融资担保机构,2.有较好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基础及成效,3.有专门的业务管理部门和人员负责对接、推进“小微贷”工作,按照“小微贷”工作方案规定开展工作,2.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服务小微企业情况,说明机构总体业务规模及人员配备情况,小微企业服务工作的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审批机制、工作流程、考核机制、尽职免责机制、风险容忍度、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若有相关文件证明请一并提供),3.“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表(附件1),包括申报单位2024年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新增规模、费率、代偿率以及同比增长等情况,4.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承诺书(附件2),三、申报时间申报单位在2024年12月25日前向南通市财政局提交一式两份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jrc.czj@nantong.gov.cn.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择优确定市区“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合作融资担保机构,联系人:南通市财政局金融处杨乐平联系电话:85594159附件:1.“小微贷”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表2.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承诺书南通市财政局2024年12月19日通财金[2024]39号.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