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对2023年立项的区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具体通知如下:一、检查申报流程请2023年区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前通过“青岛市市南区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18.58.71.8:8088/)填写上报,审核通过后将打印的中期检查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一式一份,报送材料时携营业执照原件用于现场审核,同时备齐相关证明材料,二、检查内容区科技局将对照项目申报表及任务书,对任务书约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费到位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中期评估结果分为合格、限期整改,检查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三、其他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规范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2.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对待此次中期评估,在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报相关检查材料,联系电话:51989904技术维护:18661652599市南区科技局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