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加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实施效益,确保闽宁协作资金安全规范高效,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闽宁协作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507号)要求,现将泾源县2024年度调整后闽宁项目入库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20日,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监督电话:0954-5011154(泾源县农业农村局)通讯地址:泾源县“三馆一中心”五楼电子邮件:nx5487@126.com附件:泾源县2024年闽宁协作资金项目清单泾源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