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组织申报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申报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二、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各区组织所属企业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二)推荐单位审核,各区按要求对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各区报送材料(附件2)请于2024年12月23日前报送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其中申报企业的全套材料要求提供4份纸质材料原件,(联系电话:市工信局材料工业处025-68788849,)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3.《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的通知》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