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研发及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澳深合经发通〔2024〕11号,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拟在《科研及创新资助计划》-需求牵引类的项目中,加入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科技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本局联合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现面向合作区科技企业征集技术需求,重点征集合作区科技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生产过程中待解决的技术需求,二、征集要求(一)提出技术需求的单位须为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统计关系在合作区,(二)提出技术需求的科技企业须填报《技术需求意向表》,(三)提出技术需求的科技企业研发项目期限不超过36个月,企业投入不少于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资助金额的2倍,其中直接拨予相关澳门高校的金额不少于科学技术发展基金资助金额,(四)提出技术需求的科技企业须于2025年1月5日前将填报完成的技术需求意向表(须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以下邮箱:zhouyunli_temp@hengqin.gov.cn,本局将汇总企业提交的技术需求意向表并移送至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由澳门科学技术发展基金开展下一步的项目评审立项工作,联系电话:0756-255005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12月18日相关附件:附件1.关于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支持研发及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的通知.pdf附件2.科研及创新资助计划-需求牵引类技术需求意向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