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处理笺(编号:办件2022000231)》要求,由我局统筹协调推进《自治区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措施>的通知》相关工作,各有关部门协助配合,现将已经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的《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南宁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以便汇总上报,(联系人:莫荣旭,电话5531020,邮箱:kab11305@163.com)附件: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南宁市跨境贸易便利化改革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措施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