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发展现状,我厅定于近期组织对全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2021年度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对象我省国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20年获得国家评估优秀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二、评估实施主要分三个阶段实施:(一)机构自评阶段(2022年5月10日至5月30日),各市(州)组织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开展机构自评,并将纸质材料(含评估调查表,单位章程、技术转移及服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管理制度、员工激励制度等,技术转移及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二)专家评估阶段(2022年5月31日至6月20日),对示范机构进行评估,(三)汇总梳理阶段(2022年6月21日至7月1日),对提供虚假材料参加评估的,(二)各单位请于2022年5月30日18时前,逾期不报材料的,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科技厅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张栗86731029李雨静86723913邮箱:1975801691@qq.com报送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附件:1.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表2.我省国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5月10日附件:1.四川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评估表.wps2.我省国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wps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