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市属有关高校:根据《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1098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春、秋季学生人数相关数据,经研究,现下达你校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4年提高国家奖助学金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含预科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二、请按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4〕415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三、各校要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学生资助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于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附件:1.安庆市本级2024年高职院校学生资助补助分配表2.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安庆市财政局2024年12月5日安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