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市“深圳农场”培育奖励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经申报审核,确定汕尾市新南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序号经营主体农场名称基地地址奖励金额(万元)1汕尾市新南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新南方无花果产业园汕尾市城区东涌镇龙溪村新公路风坑桥头南畔东侧102海丰县联安镇生旺水产专业合作社联安电商海丰县联安镇老农业站大楼一楼103深圳市创新盈科技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妙荔现代农业园汕尾市海丰县赤坑镇茅铺村内坑片区104汕尾市信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汕尾市信星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蔬菜水果种植基地陆丰市陆城东北部9公里处河东境内105陆河县果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浦田农场陆河县河田镇宝山村委火山嶂中心坑106陆河县新意源种养专业合作社新意源蛋鸡养殖场陆河县河口镇新华村委竹高坑龙岗山10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汕尾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便调查核实,受理单位:汕尾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与发展规划科,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鸿顺路农业大楼4楼401,汕尾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660-3289995,电子邮箱:swxccy@126.com,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0日关联稿件: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