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开组织企业报名参加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4.具备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补贴发放核销条件,应明确标注“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补贴商品”、“享受政府补贴”等相关含义的字样,与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平台对接,若退货时补贴资金已拨付至销售企业的,销售企业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商品的补贴款归还至补贴政策平台资金账户,5.淄博市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实施期间,1.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申请表(附件2),2.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承诺书(附件3),3.参与政策补贴商品报备表(附件4)(同时提报可编辑电子版),三、报名方式1.申报企业应于10月22日17:00前向企业登记注册区县的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确定为参加本次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4.市商务局对政策参与企业和参加政策补贴商品实施动态管理,对参与政策企业和参加政策补贴商品进行动态调整,高新区工信商务局联系电话:3586389、3581887材料报送地址:创业火炬广场F座1026室附件:1.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汇总表2.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申请表2-1.销售企业参加政策门店申报表3.家装厨卫“焕新”和智能家居消费政策销售企业承诺书5.参与政策企业销售商品报备表6.消费品以旧换新标识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