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水稻种植面积20亩及以上的水稻规模种植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县财政给予每亩200元的直接补贴,50亩及以上按实际种植面积省财政给予每亩120元的直接补贴,县财政再给予每亩180元的直接补贴,经乡镇核实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水稻规模种植主体进行了现场抽查核实,根据核实结果,决定对泰顺县绿泽种植专业合作社等30个种植主体给以补助,共计补助面积1530.5亩,(附件:2024年度水稻规模种植主体直补发放清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以上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附件:2024年度水稻规模种植主体发放清册.docx泰顺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