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准予以下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具体名单如下:云南冠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杰,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13D34,有效期限:2024年11月14日至2027年11月13日,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以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决定注销以下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具体名单如下:云南仲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530113D27,注销决定书编号:东人社销决字第〔2024〕002号,特此公示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