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社〔2024〕4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克财社〔2024〕1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贵单位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80009027,详见附件),用于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要求,2023年12月已提前下达部分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预算指标,本通知明确的2024年基本药物制度应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该项补助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00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科目,贵单位必须根据实际支出方向将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科目(可在一体化系统内对自治区下达的项级科目按实际进行调整),按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三、请贵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附件1:2024年中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2: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附件3: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表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