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条件名单的公示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审核,现将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的名单等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和各单位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公示期满,由人社部门送请财政部门拨付就业补助,2、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五个工作日),3、受理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03号,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822130附件:符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条件的名单佛山市高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