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2024年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杭经信联装备〔2024〕92号)以及《杭州市打造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标杆城市实施方案》、《滨江区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城市财政专项激励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24年高新区(滨江)智能网联车辆“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场景“揭榜挂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场景方向智慧公交车(包括企业/园区接驳车)、智慧乘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车、智慧物流低速无人车、智慧巡逻车、智慧充电车、智慧环卫车、自动泊车等智能网联车辆“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场景,二、资金安排2024年-2026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示范应用场景建设,2025年3月前(1.0阶段)拟安排1500万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场景建设,3.取得测试牌照所有测试与示范车辆均需在开放道路运行之前,测试与示范车辆均需在滨江区内道路运行,1.0阶段按照最高不超过12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应用企业购车补助,车辆测试运行满1年、满2年后分别兑付剩余10%的购车补助,2.智慧乘用车按照示范场景中的智慧乘用车(不含存量测试车)的数量给予财政补助,1.0阶段按照最高不超过40万元/辆的标准给予应用企业购车或者租车补助,车辆测试运行满1年、满2年后分别兑付剩余10%的购车补助,按照示范场景的实际投入(不含存量测试车)给予最高50%的补助,1.0阶段择优支持不超过5个示范应用场景,附件:滨江区智能网联汽车“揭榜挂帅”申报书.docx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