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德阳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德办发〔2023〕5号)、《德阳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使用办法》(德人社发〔2023〕76号)、《德阳市数字化就业示范点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什邡市智慧人力资源市场提交了认定为德阳市数字化就业示范点的认定申请,我们按照联合考察、实地验收等程序,认为该项目符合认定条件,并经主任办公会会审,同意认定什邡市智慧人力资源市场为德阳市数字化就业示范点并拨付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资金24.6万元,现对认定结果和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广大群众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电话(0838-2508635)或书面形式向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反映,德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