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规定:对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工作的通知》(石人社发〔2022〕11号)规定:对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参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现有平山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招用脱贫人口23人、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人,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按规定缴纳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申请2023年2月至2024年10月社保补贴519823.06元(其中养老保险273992.32元,失业保险11994.41元,医疗保险216711.7元,工伤保险17124.6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