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知名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我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按照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二、申报条件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须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毕业的知名高校毕业生,3.申请人须同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三、申报程序1.知名高校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单位注册地人社部门,3.各地区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4.市人社部门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四、申报材料各地区人社部门向市人社部门申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余材料须提供原件:1.《大连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申请表》(附件3,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连连续缴纳1年社会保险记录、身份证,7.《2023年度大连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6).五、工作要求1.各地区人社部门须对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人开展信用信息查询工作,市财政部门根据市人社部门提出的资金分配方案,各地区人社部门应跟进并积极向本地区财政申请配套资金,附件:1.全国高校学科第四轮评估结果除“双一流”大学外的A类学科汇总表2.全国独立招收研究生的科研院所汇总3.大连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申请表4.一流学科(或全国高校学科第四轮评估结果除“双一流”大学外的A类学科)下属专业说明(样本)5.学费缴纳说明(样本)6.2023年度大连市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项目汇总表7.各地区项目管理部门联系方式8.致全国各知名高校的一封信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2月6日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吸引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连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8.docx。